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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住建局2019年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2020-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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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为动力,以全市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提升行动为主线,以“解放思想、争创一流”主题活动为抓手,进一步加快民生工程项目建设,深化住建领域改革创新,引导行业发展转型升级,提升作风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住建事业健康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城市建设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宜春建设区域中心城市、打造“三个中心、一个基地”、构建“五组团、双十字、一环城”城市发展新格局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推进三年行动,实现城市功能品质新提升

1、抓紧项目科学谋划。围绕做大做强中心城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惠民生,积极谋划中心城区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十大类33个重点360个项目,重点推进《政府工作报告》26件民生实事、教体新区、智慧小镇、宜万同城、袁州古城、宜春大道等六大板块涉及项目建设。同时,根据“创文护卫”、老旧小区改造、海绵城市建设等工作需要,及时增补、整合一批符合条件的项目入库,不断提高项目谋划的实效性。

2、抓紧项目协调推进。实行局领导挂片责任制推进项目建设。结合局领导分工,每个项目都明确一位包挂局领导,原则上一个月调度一次项目进展情况。充分履行三年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对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土地、规划、审批、管线、资金、施工环境等问题,第一时间协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对教体新区等有关项目开辟报建报批、招标挂网“绿色通道”,确保项目快速推进。

3、抓紧项目调度督察。完善挂点推进、调度通报、督查考核机制,将周调度、半月调度和现场推进、月督查、季度排名、半年考评的情况在《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报刊上刊登,原则上每半月一刊;将中心城区和县市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工作动态、项目进展及项目责任单位开工率等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通报各县市区政府、市直相关单位和项目责任单位。

二、推进安居工程,健全城市住房保障新体系。

4、加速推进棚户区改造。推进全市5.1万套棚改计划,其中中心城区2万套,积极申报中央专项补助资金和基础设施配套资金,督促推进中心城区15个“三限房”小区,约2.6万套的项目建设,确保被征收户早日入住高品质的安置小区。统筹完成全市151个、中心城区28个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筹办好全省棚改工作现场推进会。

5、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大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提升,进一步改善群众的居住条件,对全市2000年以前建成的老旧小区进行调查摸底,建立档案,制定年度改造计划。今年全市范围内完成老旧小区改造9440套。

6、加强公租房后续管理。积极开展保障房清房核查工作,并形成长效机制;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加强对保障性住房进行管理;开展智慧社区试点,实行公共租赁住房小区智能化管理,让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及时退出公共租赁住房。

7、加紧做好房票安置工作。继续完善棚改“房票”安置模式,认真落实“七不准、两落实”要求,做好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源收储工作。同时,加紧完善出台《宜春市中心城区房票购房契税奖励实施办法》,尽早启动房屋契税奖励工作,确保年底资金奖励到位,惠及于民。

三、推进村镇建设,创造乡村振兴新作为

8、巩固乡镇污水设施运行效果。完成剩余41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到2019年底,实现乡镇污水处理全覆盖。实施乡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推动已建103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逐步提标扩容改造,改造完善配套管网,加强专业维护管理和运行动态监测,依法开征乡镇排污费,采取市场化方式,吸引专业企业参与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管理。

9、全力扶持市级特色小镇建设。把特色小镇建设作为发展县域经济的重要抓手,落实扶持政策,实施动态评估,优化创建机制,大力支持7个市级特色小镇发展特色产业和推进功能项目建设,不断增强小镇产业集聚能力和综合承载能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到2020年培育形成5个产业特色小镇、10个特色小城镇。

10、有序推进城乡“厕所革命”。扎实开展“厕所革命”三年攻坚行动,加强督导考核,加大资金投入,严格建设标准,强化运维管理,2019年按标准完成城乡各类公厕新建881座、改建93座,切实改善群众如厕环境,提升生活品质。

四、推进市场运作,应对行业市场监督新形势。

11、抓好建筑领域行业管理。扎实开展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规范市场主体各方行为。完善建筑领域相关管理制度,深入开展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

12、抓好招投标市场监管。严格招标文件审查,严格执行招标投标示范文本,全面实施电子化招投标和资格后审,制定我市《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宜春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行为规范及评价办法》,保障招标投标活动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

13、抓好信息化管理。按照“业务一体化、数据一体化、服务一体化、技术一体化”的总体要求,以“赣服通”宜春分厅开通为契机,利用宜春住建微信公众号,搭建完成住建综合查询服务平台,在开通住房租赁备案基础上,继续开通个人住房信息查询、个人物业维修资金余额查询、商品房网签合同查询功能。构建面向社会服务的住房和建设数据中心,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14、抓好小区物业管理。推进《宜春市物业管理条例》启动立法程序,制定和完善《物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规定》,规范物业企业经营行为;提高物业维修资金透明度,维修资金交存、使用、增值收益和结存金额等情况,每半年向全体业主公布一次。

五、推进规范管理,开拓住建安全工作新局面。

15、深入推进工程质量提升行动。推动项目“质量承诺书、安全责任状、永久责任标牌”等制度全面落实;加大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检测报告、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推进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工程实体质量标准化控制。

16、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开展高大支模架、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杜绝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开展安全防护、施工用电、消防安全等专项整治,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防控能力。

17、顺利承接建设工程消防审验。认真执行《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应对新形势、新变化,加大宣贯力度,加强业务指导,制定工作流程,细化管理措施,严把消防工程质量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六、推进扶持引导,开辟建筑业转型升级新路径。

18、重点扶植建筑企业发展。支持施工企业与建筑劳务输出合作建立劳务基地,加快培育现代化建筑产业工人队伍,推动全市建筑业健康快速发展,力争在我市再打造一家特级建筑业企业。晋升50家总承包一级企业、300家总承包二级企业、1家甲级勘察设计企业、6家乙级勘察设计企业,推动更多企业做大、做强、做专、做优,走出省外,走出国门。

19、加强勘察设计审查和造价管理。强化勘察设计质量事中事后监管,促进勘察设计质量不断提高。建立宜春市数字化施工图联合审查管理系统,把建筑、人防、消防、绿色建筑等多专业实行多部门网上并联审查,缩短审查期限,减少审图流程。完善造价信息编发机制,建立专家咨询审核制度,强化对咨询企业、人员从业行为的日常监管。

20、积极推广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发展。加快推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全面执行居住建筑节能65%标准,积极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大力发展绿色建造和新技术推广,提高建筑科技创新能力。发展智慧建造,进一步推动BIM 技术广泛应用,推广使用建筑能耗监测系统。积极创建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努力把一批装配式生产企业打造成省级示范基地。

七、推进全面监管,落实三大攻坚、扫黑除恶新部署

21、打好住建领域精准脱贫攻坚战。推进农村存量危房鉴定和对象资格部门联审,建立改造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积极组织“设计下乡”活动,将全市“脱贫攻坚”杯农房设计大赛获奖作品制成图集,免费发放给乡村。加强危房改造施工技术指导和质量安全动态监管,真正将农村危改工程打造成安全工程、放心工程。2019年按时完成省下达的7831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22、打好住建领域污染防治攻坚战。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实行绿黄红牌监管制度,进一步强化建筑工程各方主体扬尘治理责任,瞄准薄弱环节,强化治理举措,全面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治理6100%”要求。加快配备自动化洗车平台、雾炮机、塔吊喷淋等降雾除尘设施设备,提高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水平。

23.打好住建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严格管控稳房价、政策调整稳市场、把握节奏稳预期、多措并举稳秩序,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态势。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把握商品住房价格每月环比不超过2%;全年同比不超过8%的稳控目标。严格落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继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积极化解房地产开发历史遗留问题,实行领导包案负责、专题协调督办。

24、深入推进扫黑除恶行动。认真开展线索再排查再梳理工作,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摸排责任落实长效机制;聚焦建筑工程招投标、物业管理、开发管理等重点领域行业乱象,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建立长效机制,堵塞行业监管漏洞;配合司法机关做好扫黑除恶“打财断血”工作,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八、推进作风提升,打造住建发展新引擎

25、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各项工作和建设发展,找准党的政治建设与业务工作的结合点,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确保中央、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开花结果。继续抓好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坚持举一反三,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深入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不断提高谋大局、促改革的能力。

26、红色引领强基础。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深入开展“支部三严、党员三强”创建工作,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支部做到严教育、严管理、严监督,党员做到强党性、强担当、强作风,推动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全面过硬。

27、转变作风促发展。强化“五型”政府建设,打造“四最”营商环境为目标,深化工程建设领域审批制度改革,积极开展“解放思想,争创一流”主题活动,完善机关管理制度,精简工作流程,破除“五种思想”,强化“五个意识”,实现“五大提升”;开设“住建讲坛”学习平台,进一步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创新学习方式,推进住建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28、规范管理争先进。加强垃圾分类管理,落实机构节能要求,推进节水机关建设,做好安全保密工作,强化信访纠纷、矛盾排查综合治理,积极参与文明单位、健康单位创建,助推单位绩效考核争先进、站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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