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宜春市人民政府批准,宜春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拍卖方式出让以下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指定宜春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拍卖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具体以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指标为准,详见《规划条件通知书》。 竞买申请条件和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符合网上出让公告和出让须知中明确的资格条件,均可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活动。
确定竞得入选人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拍卖时间及网址。
拍卖开始时间为:DCA2019052号地块:2019年10月15日 09时00分。
地块四至范围:东至山体,南至明月大道,西至山体,北至山体;
出让面积:80174平方米;
土地权属来源批复文件:宜春市2014年度第一批次120.2亩;
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号:3610719BA0069;
土地开发程度:现状出让;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土地成交价款缴纳方式及时间:土地出让成交后,土地出让金缴纳期限为二个月、并在一个月内缴纳不低于土地出让金成交总额50%的首付款(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算),竞得入选人按规定期限缴清土地出让金后,在十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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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现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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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红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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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规划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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