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春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宜府办发〔2013〕35号)文件精神,我办已完成2021年第一批申请调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的审核工作。现将中心城区2021年第一批31户公租房换房名单进行公示(公示名单附后)。如对此审核结果有异议,请于1月20日前提供书面佐证材料报至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宜阳大厦东座520室)。
当前,我办只受理80周岁(含)以上老人、患重大疾病人员、重度残疾人员、优抚对象、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荣立二等功以上复转军人、已婚家庭中签单身公寓等被保障对象的换房申请。
咨询电话:0795-3563308
宜春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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