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房地产信息网

市住建出台23条硬核措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 ​

2020-09-15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若干措施》已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细化举措,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11日


文件原文

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保促稳、稳中求进,扎实做好补短板、扩内需、增投资、促消费、促转型等各项工作,促进全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改善群众居住条件

1.继续推进棚户区改造。强化责任主体,明确竣工时限,倒排建设工期,密切跟踪问效,抓好城市棚户区改造扫尾攻坚行动,督促、指导袁州区和宜阳新区尽快完成影响重大项目建设和棚改土地净地交付的2369户、49.8万平方米危旧房征拆工作,确保2020年度棚户区改造项目今年10月底前全部达到开工要求,2018年结转的棚户区改造高层建筑续建项目和2019年结转的棚户区改造多层建筑续建项目在今年全面达到基本建成要求。严把范围和标准,摸清剩余棚户区数量,做好后续工作安排。加强安置房工程质量监督,严把设计审查关、材料采购关、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关和竣工验收关。加快配套设施建设进度,做到与安置住房同步规划、同步报批、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排查梳理未按安置补偿协议约定时间交付使用的项目情况,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按期竣工交付、及时分配入住。

2.做好城镇贫困群众基本住房安全兜底保障工作。坚持“兜底线、保基本、可持续”,强化台账管理,确保对象和底数精准。对所有城镇特困人员、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实行公租房应保尽保。将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无房职工等新市民纳入公租房租赁补贴范围。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进一步完善本辖区数据采集、信息共享和比对工作,做到及时跟进、不漏对象。

3.加强公共租赁住房信息化系统建设。推进全市住房保障信息系统与全国、全省公租房信息系统数据联网,年底前全部完成贯标联网,实现数据共享。健全常态化申请受理机制,完善“轮候”制度。尽快完善公租房租赁补贴政策。建立住房租赁信息服务和监管平台,推进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工作。鼓励房地产开发、中介、物业等机构依法依规成立住房租赁企业,多渠道筹措租赁住房房源,规范住房租赁行为。推进保障房小区智能化管理。

4.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城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统筹指导,抓好任务落实,积极抢抓老旧小区改造政策“窗口期”,计划改造中心城区2000年以前建成、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老旧小区103个、23564户、263.59万平方米,其中:2019年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须在今年10月底前完工,2020年改造项目须在今年12月底前完工,2021年改造计划在今年12月底前开工、明年12月底之前基本完工;对中心城区2000年之前建成需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确保在2021年基本完成改造。把老旧小区改造与推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城市体检”“完整社区”打造等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互促互进。坚持因地制宜、示范带动,探索建立业主分摊、单位支持、财政奖补、社会参与的筹资机制,加快推进城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

5.持续巩固农村危房改造成果。制定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动态监测和长效机制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农村困难群众危房动态情况核查甄别机制,加强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及时跟踪解决出现的新问题,持续保障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切实做好受灾农户房屋灾后恢复重建,根据房屋安全等级鉴定结果实行“一户一策”,妥善解决住房安全隐患,全面巩固危房改造成果。

二、推动房地产建筑产业做优做强

6.培育房地产和建筑业龙头企业。建立建筑业重点扶持企业名录和日常联系服务制度,在资质升级、工程担保、科技创新等方面给予支持。在省级工法评审、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和创建各类优质工程等方面加强指导、扶持。依法依规支持省市勘察设计、建筑骨干企业参加省市重点项目建设。力争建筑业总产值突破450亿元,大力扶持高等级资质企业做大做强,晋升10家总承包一级企业、20家总承包二级企业。支持房地产企业做大做强,培育壮大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资质升级、延续,项目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前,母公司控股比例超过50%的子公司的开发业绩,可计入母公司业绩,但不重复使用。

7.推动房地产建筑业全产业链发展。鼓励各地成立建筑产业联盟,推动勘察设计、建筑施工、装备制造、建材供应、金融服务、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加强战略合作,实现共赢发展。引进或组建1-2个年产值超过10亿元的装配式构件生产企业。鼓励重点企业与央企、省外优势企业整合资源、突出主业、优势互补,开展多元化、一体化产业协作,全面提升企业竞争力。支持重点企业或企业联合体参与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支持房地产建筑业龙头企业依托产业链条,积极发展关联产业,通过控股、参股等形式进入上下游配套产业,提高产业聚集度,实现融合发展。

8.减轻企业负担。推行工程担保制度,支持企业以保函、担保等方式缴纳房屋和市政建设领域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相关部门和建设单位不得拒绝。建设单位不得以未完成审计为由拖欠工程款。严禁垫资施工。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建设单位应按合同约定同步完成施工过程结算并支付工程款。创新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方式,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凭商业银行及符合主管部门条件的保险公司出具的现金保函,冲抵同等额度的监管资金。

9.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培育壮大我市对外工程承包工程队伍,引导有实力的建筑业企业,积极参与省外和境外项目的勘察、规划、设计、咨询、建设施工、项目管理等。对省外、境外承包工程企业达到一定规模的,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开辟“绿色通道”,在资质、评优评先、融资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建立政银企协调对接机制,帮助企业解决对外承包工程中的融资需求。

三、补齐城镇市政设施短板

10.开展城市功能品质提升三年行动。以项目为载体,持续推进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完善充实项目储备,滚动推进建设计划,按照项目重要性、时效性、资金安排及已开工情况,将中心城区项目逐一梳理优化。以“理山水,美园林;修古城,促更新;畅交通,治拥堵;织管网,清黑臭;整街景,提形象”为工作重点,形成2020-2021年中心城区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项目策划清单。结合“六稳”“六保”工作要求,谋划推进一批新基建项目,充分发挥城市基础设施投入对稳增长、补短板、扩内需的撬动作用。

11.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按照《宜春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6-2030)》,推进宜春海绵城市建设,增强中心城区承载力。出台《中心城区海绵城市建设规划控制指标》,将海绵城市建设规划控制指标列入建设项目规划前置条件。力争2020年建成海绵城市面积达到17.66平方公里,力争2030年建成海绵城市面积70.64平方公里。

12.完善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乡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督促各地有序启动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扩容改造,逐步改造和完善配套污水管网,加强设施运行维护管理,不断提高乡镇污水处理效能。2020年底前,完成10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确保已建144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充分发挥效益,杜绝“晒太阳”工程。

13.推动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扎实推动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按照《宜春市中心城区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2016-2030年)》,制定详细设计方案,建立联席会议、月度通报工作机制,形成宜阳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老城区同步推进格局。力争2021年完成云谷路综合管廊(一期)、学府路地下综合管廊、武功山大道综合管廊、教体新区规划一路综合管廊建设。

14.补齐城市防水排涝短板。坚持问题导向,对城区内涝情况进行梳理,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积极推进城市内涝点的整治。认真落实做好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的有关部署和要求,摸清和梳理排水防涝相关情况,做好项目储备和方案编制,系统推进排水防涝设施建设。

15.切实改善人居环境。建设山水田园城市,加快建设7座山体公园游园和街头游园,保护、修复、利用宜春自然生态环境,沿公路、铁路、山边、水边保留退让空间,形成天然风道。加快中心城区临街立面改造工作进度,展现宜春城市风貌,塑造整洁沿街景观。大力推进“厕所革命”,完成各类公厕新建1030座、改建90座,农户改厕9.7万户,到2020年底基本实现“数量充足、分布合理、查找方便、管理有效、文明如厕”的目标。

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16.保持房地产市场调控定力。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增长的工具和手段,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落实“一城一策”工作要求,确保各项指标符合盛世调控要求,坚持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对商品房销售量和价格波动较大的地区进行预警提示。保持调控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促进房地产市场逐步走向价格合理、供求平衡、保障多元、风险可控、预期平稳的健康发展态势。

17.落实城市主体责任。落实城市对本地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主体责任,建立城市党委承担领导责任、城市政府具体负责的责任机制。根据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规模、住房供求关系等情况,明确房地产市场中长期发展目标和年度工作目标,因地制宜、综合施策,发挥房地产市场会商协调机制作用,及时研究和分析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针对性、差异化调控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18.大力促进住房消费。结合国庆、元旦等节假日,开展看房团和线下展销活动,努力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完善房地产线上售楼平台,搭建房地产网上展销会,保持复工复产以来尤其是“红五月”活动以来的热市势头。

19.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提高商品房市场准入门槛,完善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逐步提高商品房预售许可形象进度比例,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联动查处。

20.加强开发企业扶持。结合信用档案对企业实行差异化管理,因项目建设需要,对信用等级良好及以上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提供本项目取得预售许可的已无任何限制状态的未售房屋作为重点监管资金的担保,开发企业可通过现金保函或房源担保形式在重点监管资金之间转换,保障企业资金链正常流动。

五、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21.规范市场秩序。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扶持政策,开展妨碍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取消一切不符合公平竞争的歧视性地方保护政策。出台施行《宜春市房地产建筑产业链链长制工作方案》,进一步落实工地扬尘治理“绿黄红”牌管理办法。完善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行政执法检查。加强企业和人员资质资格动态核查,对不符资质标准的“僵尸”企业、挂靠企业予以清除。切实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租赁企业、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管理,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及其法人代表纳入“黑名单”管理。《宜春市物业管理条例》已通过市政务常务会审议,现已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审查。

22.提升服务水平。优化办事流程,梳理惠企政策,依托“赣服通”“住建云”“房地产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及“宜春住建”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消防设计审查备案、商品房合同备案、租赁合同备案、商品房预售许可项目申报、商品房网上合同签约等10余项业务可在线上办理。制定完善17项工作制度,调整优化办事流程74项,缩短办理时限60%。对园区企业建立定期走访帮扶挂点和项目工作帮扶机制,推行容缺审批和告知承诺制,推进覆盖市县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全过程电子化招标,积极开展远程异地评标工作,防止熟面孔等人为因素干扰。

23.保障安全运行。坚决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监管职责,扎实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确保工作交得稳、接得住。深入开展城市建设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推进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排查整改建筑领域安全隐患,推动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电子原文件

(识别二维码可查看电子版原文件)

凡注明"来源:宜春市房地产信息网"的稿件为本网独家原创稿件,引用或转载请注明出处。
0相关评论

热点楼盘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