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宜春市中心城区历史建筑保护管理,更好地传承历史文化,保留历史记忆,彰显地域特色,根据核查结果,拟定汉春祥等8处建筑为宜春市中心城区第一批历史建筑,现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0年7月8日-7月14日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监督电话:0795-3998201
监督信箱:宜春市宜阳大厦东座1219室邮编336000
监督邮箱:245464098@qq.com
附件:宜春市中心城区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单
宜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