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宜春市人民政府批准,宜春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拍卖方式出让以下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指定宜春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拍卖时间
DCA2019028号地块:2019年10月10日 09时00分。
三、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使用条件
地块位置:城南海尔思路东侧、泉浦路北侧地段;
地块四至范围:东至军分区教导队,南至安置地,西至海尔思路,北至泉浦路;
出让面积:22265平方米;
土地用途:商住用地;
规划容积率:1.5≤FAR≤2.0;
规划建筑密度:D≤30%;
绿地率:GAR≥35%;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起拍楼面价:1112元/㎡
用地红线图:
现场图:
规划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