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局在办理“南威科技大厦”、“和园”项目在建工程抵押业务过程中,发现江西天睿投资有限公司、宜春僖莱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江西省鑫隆实业有限公司存在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行为,其中江西天睿投资有限公司、宜春僖莱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还委托他人冒充银行工作人员到我局衔接有关工作。以上行为严重扰乱了我市正常房地产市场秩序,经研究决定,现将有关处理结果通报如下:
1、责令江西天睿投资有限公司、宜春僖莱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江西省鑫隆实业有限公司在30日内对相关违规行为作出书面检讨,并严格进行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办理涉及我局的相关业务。
2、将江西天睿投资有限公司、宜春僖莱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江西省鑫隆实业有限公司的违规行为记入企业诚信档案。
3、将冒充银行工作人员的张建国(身份证号码:362204198111063319)列入我局诚信黑名单。
市房地产业协会、物业协会、中介协会要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管理作用,建立健全行规行约、职业道德准则,进一步规范、引导行业文明诚信经营;各房地产相关企业及从业人员要引以为戒,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做到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公平公正交易,共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宜春市房地产管理局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