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级下达我市202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中央基建投资资金3.0505亿元,争取资金数额位列全省第三位,占比全省此批次下达25亿元资金的12.2%。
为提高中央基建资金效益,我市各级财政部门积极联系住建、发改部门,并将中央基建投资资金第一时间落实到具体项目,以最大限度发挥资金效益。
本批次资金涵盖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1.5406亿元涉及项目26个、棚户区改造资金1.5099亿元涉及项目11个,以上项目覆盖我市10个县(市、区)。
为加快预算执行、强化资金监管,本批次计划项目均纳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监管体系,行业主管部门每月5日调度各项目的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
同时,我市各级财政部门将强化资金用途管理,要求以上资金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支持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并将其纳入设区市绩效目标考核范围,为民生资金发挥效益保驾护航。
来源:经建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