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先生问:两年前我借了300万元给一朋友购买店面,当时约定借期一年,年利息按20%计算,现朋友因经营失败,无力归还欠款,想让我承租店面25年,用以抵消欠我的债务,问是否合法?
答: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因此双方只能签订二十年的租赁合同。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汪先生问:两年前我借了300万元给一朋友购买店面,当时约定借期一年,年利息按20%计算,现朋友因经营失败,无力归还欠款,想让我承租店面25年,用以抵消欠我的债务,问是否合法?
答: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因此双方只能签订二十年的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