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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有何规定?

2017-11-08      来源:中国江西网-新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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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先生问:请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期限上法律有何具体规定,承包合同应具备哪款?

江西联创律师事务所王新民答:《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承包合同一般包括的条款主要有: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承包土地的用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及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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