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宜春市人民政府批准,宜春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拍卖方式出让以下2(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指定宜春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使用条件
(一)地块编号:DCA2019094;
(二)地块位置:花城大道北侧、规划一路西侧地段;
(三)地块四至范围:东至规划一路,南至花城大道,西至规划路,北至新320国道;
(四)出让面积:153497平方米;
(五)土地权属来源批复文件:赣自然资核[2019]80号;赣国土资征[2018]402号;赣国土资核[2016]271号;赣自然资征[2019]412号;赣国土资征[2018]303号;赣国土资核[2015]1166号;赣国土资核[2015]263号;
(六)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号:3610719BA0103;
(七)土地用途:教育科研用地;
(八)规划容积率:0.8≤FAR≤1.0;
(九)规划建筑密度:D≤30%;
(十)绿地率:GAR≥30%;
(十一)土地开发程度:现状出让;
(十二)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5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