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朋友们注意了
从2019年10月1日起
宜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将新增机动车不礼让行人
抓拍电子监控6套
为保障市民出行安全,提升文明出行理念,进一步规范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从2019年10月1日起,宜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新增机动车不礼让行人抓拍电子监控6套。对违反相关规定者,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六条第二项予以处罚(违法代码:1357)。
具体地点如下
1 |
秀江西路秀江御景门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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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江东路供电小区门口 |
3 |
环城西路怡曦花园门口 |
4 |
锦绣大道与沁园路交叉口 |
5 |
环城西路先锋机械厂门口 |
6 |
锦绣大道北湖湾小区门口 |
友友们以后经过这6个路段一定要打起十二分精神哦否则一不留意可能就会收到罚单当然即使没有设置抓拍监控设备也要记得礼让行人
哦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并相互转告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