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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2020年计划完成棚改2.95万套,老旧小区改造获2万元/户补贴。

2019-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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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房地产信息网讯:

2019年9月4日,宜春市政府新闻办、宜春市住建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宜春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等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累计改造约20万套棚户区危旧房 2020年计划完成改造2.95万套

“棚户区改造事关千千万万群众安居乐业。我们的城市不能一边是高楼大厦,一边是脏乱差的棚户区。”自2010年开展棚户区改造以来,宜春市累计改造约20万套棚户区危旧房,使60多万住房困难群众“出棚进楼”。2018年宜春市完成6.15万套,2019年计划完成5.1万套,2020年计划完成2.95万套,均列全省城市棚改第一。

为充分尊重群众需求和意愿进行安置,科学选择安置区域和安置模式。自2017年6月1日起,宜春市推出“房票”安置新模式,群众拿着“房票”,可以在中心城区兑换或购买自己满意的房子,并且享受3%的优惠房价和契税减免政策。与此同时,宜春市通过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三限房”周边教育、医疗、停车场、净菜市场、公共厕所等公共服务设施,按照“配套完善、就近安置”的原则,在中心城区选择15个地块建设约2.6万套“三限房”(限房价、限对象、限转让)以满足群众对高品质生活的需求。

老旧小区改造可获2万元/户补贴 符合条件老旧小区面积达1084.4万平方米

老旧小区改造是继城市棚改之后,党中央部署的又一件事关城市发展、事关百姓利益的重大民生工程。

在改造对象方面。被改造的老旧小区应符合三大要素:一是建成于2000年以前的小区;二是公共设施落后影响居民基本生活的小区;三是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小区。已纳入棚户区改造计划、拟通过拆除新建的棚户区居民住房、居民自建住房为主的小区这次不在改造范围之内。

在改造内容方面,主要包含小区内的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今年改造内容不包括楼宇内的公共场所以及屋面、墙面改造)和小区内公共区域修缮,建筑节能改造,以及与小区直接相关的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

据介绍,老旧小区的改造补助,原则上中央安排补助资金比例不超过配套基础设施投资的80%,目前上级补助资金为2万元/户,其余资金由地方政府配套解决。上级补助资金必须为整个小区统筹使用。宜春市已对符合条件的老旧小区进行了调查摸底,全市老旧小区9.2万套、1084.4万平方米,位居全省第一。

据介绍,2019年年初,宜春市召开了高规格、大规模的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动员大会,出台了“1+1+9”实施方案,谋划了1296个项目,其中,中心城区360个。截至7月底,全市开工率61.5%;完工173个,完成投资32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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