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中心城区申报公租房的低收入、低保家庭:
根据《宜春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宜府办发〔2013〕15号)文件精神,我办对2018年上半年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低保、低收入家庭已完成了审核工作。现将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低保家庭行公示。如对此审核结果有异议,请于7月15日前提供书面佐证材料报至市住建局政策性住房管理科。
宜春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办公室
2019年7月2日
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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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宜春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宜府办发〔2013〕15号)文件精神,我办对2018年上半年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低保、低收入家庭已完成了审核工作。现将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低保家庭行公示。如对此审核结果有异议,请于7月15日前提供书面佐证材料报至市住建局政策性住房管理科。
宜春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办公室
2019年7月2日
名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