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正荣·御品滨江业主:
我司正为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由于您未及时提供房屋证明或者缴纳契税导致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现特在此函告未缴纳契税或未提供办证所需全部材料给我司的业主:请您务必于本通知发出之日起3日内持无房证明原件来我公司领取契税缴纳表、携带购房人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无房证明等材料(具体以地税局要求的材料为准)及时到宜春市地方税务局缴纳完毕契税并于7日内前将缴税证明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完税发票、身份证、户口本、无房证明等,具体以房管局要求为准)提供给正荣·御品滨江售楼处二楼办证科(联系电话:0795-3528696/3581555),以便我司及时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如您未按本通知要求的时间及时缴纳契税,则我司将不再另行通知、催告并有充分理由认为您已放弃由我司代办的权利,因此而最终导致您无法及时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不利后果均由您自行承担,概与我司无关。
特此通知!
江西省正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