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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度报告来了!你想知道的数据都在这……

2022-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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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宜春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5名委员,2021年召开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

1. 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财务预算执行情况;

2. 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住房公积金预算计划;

3. 会议研究确定的问题:

3.1关于调整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的问题;

3.2关于优化商品房公积金贷款放款条件的问题。

4. 会议审议通过《宜春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同意向社会予以披露。会议审议通过《宜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宜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操作规范》,同意进行实施。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一类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设6个科室,9个办事处,1个直属中心。从业人员94人,其中,在编52人,非在编42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1年,新开户单位368家,净增单位118家;新开户职工3.75万人,净增职工2.33万人;实缴单位3986家,实缴职工25.88万人,缴存额44.25亿元,分别同比增长5.87%、8.97%、11.74%。2021年末,缴存总额308.0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6.78%;缴存余额127.93亿元,同比增长11.09%。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6家。

(二)提取:2021年,8.39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31.48亿元,同比增长9%;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1.14%,比上年减少1.79个百分点。2021年末,提取总额180.0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1.19%。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

2021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62万笔29.6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6.9%、15.41%。其中,直属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23万笔11.21亿元,丰城办事处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9万笔4.28亿元,樟树办事处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6万笔2.67亿元,高安办事处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6万笔3.26亿元,靖安办事处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2万笔0.69亿元,奉新办事处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3万笔1.24亿元,上高办事处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3万笔1.39亿元,宜丰办事处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3万笔1.19亿元,万载办事处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6万笔3.02亿元,铜鼓办事处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1万笔0.7亿元。

2021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5.8亿元。其中,直属中心    6.04亿元,丰城办事处2.61亿元,樟树办事处1.4亿元,高安办事处2.03亿元,靖安办事处0.54亿元,奉新办事处0.59亿元,上高办事处0.98亿元,宜丰办事处0.47亿元,万载办事处0.74亿元,铜鼓办事处0.4亿元。

2021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7.93万笔197.88亿元,贷款余额114.04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8.63%、17.62%、13.82%。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89.14%,比上年末增加2.14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0家。

2.异地贷款:2021年,发放异地贷款25笔1188.1万元。2021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2589.3万元,异地贷款余额7046.4万元。

(四)资金存储:2021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19.05亿元。其中,活期0.03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1亿元,1年以上定期10.06亿元,协定存款7.96亿元。

(五)资金运用率:2021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89.14%,比上年末增加2.14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1年,业务收入41177.98万元,同比增长10.46%。其中存款利息6198.93万元,委托贷款利息34765.52万元,增值收益利息收入213.21万元,其他收入0.32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1年,业务支出18548.56万元,同比增长9.98%。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18466.79万元,其他支出81.77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1年,增值收益22629.42万元,同比增长10.85%。其中增值收益率1.87%,比上年增加0.02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1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385.32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981.59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9262.51万元。

2021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2364.48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7114.33万元。

2021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47320.27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90677.35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1年,管理费用支出1981.59万元,同比下降6.2%。其中,人员经费1518.16万元,公用经费213.12万元,专项经费250.31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2021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97.06万元,逾期率0.085‰,其中,直属中心0.2‰,高安办事处0.1‰,上高办事处0.004‰。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47320.27万元。2021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4%,国有企业占15.18%,城镇集体企业占0.77%,外商投资企业占8.39%,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5.6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38%,其他占4.6%;中、低收入占98.81%,高收入占1.19%。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4.62%,国有企业占5.72%,城镇集体企业占0.26%,外商投资企业占10.99%,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41.63%,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3.5%,其他占13.28%;中、低收入占99.25%,高收入占0.75%。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7.8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0.44%,租赁住房占0.7%,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01%,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4.39%,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3.27%,其他占3.3%。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98%,高收入占0.02%。

 (三)贷款业务

2021年,支持职工购建房77.61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21.02%,比上年末增加5.2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87605.4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6.21%,90-144(含)平方米占82.57%,144平方米以上占11.22%。购买新房占72.58%,购买二手房占27.42%。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2.2%,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7.8%,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4.33%,30岁-40岁(含)占38.81%,40岁-50岁(含)占20.53%,50岁以上占6.33%;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83.1%,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6.9%;中、低收入占99.41%,高收入占0.59%。

(四)住房贡献率

 2021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23.23%,比上年增加3.58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

根据市委编办《关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职能编制有关事项的批复》(宜市编文[2021]70号)文件精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公益一类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副处级。核定事业编制57名,内设机构调整为16个,分别为:秘书科、计划财务科、稽核督查科、综合服务科、网络信息科、政策法规科,直属中心、樟树市办事处、丰城市办事处、高安市办事处、靖安县办事处、奉新县办事处、上高县办事处、宜丰县办事处、铜鼓县办事处、万载县办事处。领导职数调整为:主任1名,副主任3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7名(含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1名)。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调整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

自2021年4月1日起,新申请贷款的职工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贷款利率按照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1倍执行,第二套房根据不动产登记部门及住建部门的房屋套数证明为认定标准。

2.优化商品房公积金贷款放款条件

为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宜春市中心城区商品房预售管理暂行办法》(宜市建字〔2020〕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优化以下商品房公积金贷款放款条件,宜春中心城区按此试行操作,各县市待相关条件完善后可参照执行。

   (1)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资金监管制度。购房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开发企业应提供监管账户作为贷款到账账户,公积金贷款资金一律转入购房人所购房屋楼栋的监管账户。

   (2)自2021年4月1日起,对信用等级不同的开发企业建设项目采取差异化管理的方式执行不同的发放贷款标准。开发企业的信用等级按照当地住建部门评定标准执行。

3.贷款还款方式变更、贷款期限缩短变更

为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业务服务水平,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满足以下条件的缴存职工可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变更、贷款期限缩短变更业务。

(1)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正常缴存的职工;

(2)住房公积金贷款已正常还贷一个月(含)以上;

(3)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个人信用良好,公积金贷款无不良记录的,个人征信报告中的其他负债金额应列入月还款额计算;

(4)变更后的月还款额不能超过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认定工资收入的50%(工资收入按缴交公积金基数认定,公积金缴交比例未按12%缴交的,工资收入按缴交基数的12%反算认定)。

4.“商转公”直转业务办理

为切实减轻缴存职工自筹资金压力,中心对“商转公”贷款业务服务进一步优化和延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分行签订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推出了“商转公”直转贷款政策,即在建行办理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职工办理“商转公”业务时无需自筹资金还清商业贷款,中心会将贷款金额直接划转到商业银行,进行贷款结清。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2021年,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聚焦群众关切,瞄准突出问题,以提升工作效能为目标,稳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缴存单位和职工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让住房公积金服务更加便民、亲民、利民。

1.多措并举,服务更便民

减材料、优流程、压缩审批时限,“简化办”更便民。今年我中心重新梳理提取业务要件、流程,制定了《宜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操作规范》,退休、离职、购房提取、租房提取、偿还商业贷款提取等共计减少办事材料8项;优化离退休、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等3项业务审批流程,由3级审批减少到2级审批;压缩业务审批时限,将单位业务审批办结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提取业务审批时限压缩至2个工作日以内,贷款审批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

丰富线上办理渠道,“网上办”更便民。积极拓展单位网厅、个人网厅、赣服通等网上渠道办理业务,共提供网上政务服务事项27项。今年我中心按时完成了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对接、上线及升级工作,缴存职工可以跨区域查询住房公积金和办理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2.积极落实“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工作,“就近办”更便民。为落实国务院对“跨省通办”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服务“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建办金〔2020〕53号)》文件要求,我中心全部开通国家部署的8项“跨省通办”和省部署的9项“省内通办”业务,解决了企业、群众异地办事存在的“多地跑”、“折返跑”等痛点难点问题,实现企业和群众异地能办事、办成事。

3.以人为本,服务更亲民

“一窗式”服务更亲民。在窗口服务大厅推行“一窗式”综合柜员制,进一步完善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提升窗口业务整体水平,以“一窗式”服务,方便职工群众在住房公积金窗口一次性办理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避免职工群众在多个窗口办理多项业务,实现了“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特色服务更亲民。为方便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推出错时延时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等特色服务。2019年以来,在全市住房公积金网点持续开展错时延时预约服务,真正实现365天服务“不打烊”。

多样化宣传服务更亲民。一是各办积极联系走访企业,上门为企业送政策送服务;二是充分利用微信、QQ等业务工作群开展培训指导工作;三是为经办人举办业务培训班。

4.换位思考,服务更利民

开通“商转公”直转,切实减轻缴存职工自筹资金压力;

降低开发企业担保保证金比例。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担保保证金比例由10%下降为5%,为企业减轻资金负担6804.77万元;

开通贷款变更还款方式和还款期限业务,达到最大化的利用公积金,职工既能充分使用公积金余额还款,也能减少还款利息,减轻负担。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2021年度,宜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通过招标采购业务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服务、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购置自助服务一体机用于信息化建设,采购中标金额为236.66万元。

(五)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2021年9月荣获全市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同唱一首歌”活动优秀奖

2021年9月荣获江西省房地产业协会先进会员单位

2021年6月荣获全省住建系统2018-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表现突出单位

2021年6月廖志伟、李凡琦评为全省住建系统2018-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表现突出个人

2021年9月荣获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

2021年9月廖志伟、聂蔚云、李凡琦、万诗朦获得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

2021年4月荣获宜春市第九届文明单位

2021年4月荣获宜春市第九届文明规范服务示范窗口

2021年1月袁斌获得上高县脱贫攻坚先进个人

2021年3月荣获第六批宜春市“学雷锋活动示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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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公积金 宜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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