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推动我市房地产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加强行业自律、树立行业新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持续发展,宜春市房地产业协会现向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出如下倡议:
一、加强行业自律,规范经营行为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切实履行遵规守法的基本义务,树立依法经营理念,承担社会责任,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房地产开发经营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做到规范操作,守法经营。
二、树立大局意识,合理定价促销
房地产开发企业要牢牢树立维护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大局意识,珍惜目前市场回暖的态势,制定科学可行的促销政策,合理定价、理性促销、理性经营,不恶意调价哄抬房价。与中介经纪机构、渠道公司合作时,杜绝违法违规销售、恶意炒作、恶意竞争等行为,自觉维护房地产市场经营秩序。
三、严格执行商品房预售相关规定
保证所售商品房手续齐全完备,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房项目,不进行预售及预售内容宣传,不违规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不捂盘惜售,不囤积房源,遵循公平原则,信守合同,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前不违规交房。
四、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
加强和提高房地产企业经营和服务水平,真实准确发布商品房广告,如实公告需公示的规划方案和设计内容,无虚假内容广告或不良信息误导消费者,正确引导房地产消费,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恪守行业准则,坚守职业道德
以专业精神为置业者提供安全、有效、优质、周到的服务,倡导开展合理的价格优惠促售的活动,保持阳光透明的服务原则,营造正向良好的服务氛围,搭建积极健康的服务平台。
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需要每一位从业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要主动承担责任,守法经营,共同打造健康、稳定的市场环境,促进行业平稳、持续发展,更好地服务宜春经济发展大局。
宜春市房地产业协会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