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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业主:公租房存在这些行为会被清退,怡欣花园已清退7户!

2021-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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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2日,宜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一部署,宜春市保障性住房运营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宜春市赣中公证处、公租房小区所属社区民警、社区干部、小区物业等部门联合行动,对怡欣花园公租房小区违规租户进行集中清退。

根据《宜春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宜府办发〔2013〕35号)文件精神,本次怡欣花园公租房小区共有7户居住在公租房家庭因存在以下行为被清退:

1.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2.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3.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4.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5.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或不缴交租金。

公共租赁住房简称公租房,是政府为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提供的保障性住房。公租房数量有限,如果享受公租房保障的家庭违规转租、转借甚至是长期空置,势必会影响其他符合条件申报家庭的权益。今后,市住建局还将加大公租房小区的排查治理力度,定期进行核查,对违法违规或不符合条件的住户,坚决予以清退,切实发挥公租房对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保障效能。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加大对公租房违规转租、违规转借、长期空置、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重点推进小区智慧化管理项目建设,实现对小区内来往人员、车辆的监控与对疑似违规转租房的预警,小区管理由人防向技防转变。同时将查实的公租房违规家庭纳入公租房诚信管理体系,在清退其保障住房的同时,五年内不得申请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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