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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看!公租房申请可代办?这些警示你必须知道!

2021-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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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应对公租房申请可代办等骗局的警示提醒

近期,“公租房申请代办”消息在社会上浮现,宜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特发布公告:请广大市民提高防范意识,谨防上当受骗。

一、公租房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符合: 1、在本地无房,或在本地有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以下;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本地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2.5倍以下;3、具有当地城镇户籍,或无本地城镇户籍但在当地连续稳定工作6个月以上,且已办理居住证等三类条件的家庭或个人,向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的街道、社区咨询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公租房配租信息公开。在公租房分配前公开发布配租通告,在公租房分配过程中坚持“对象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原则。

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公租房配租实行申请、审核、公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三级审核,三榜公示”,全程公开透明,阳光操作。配租过程接受公证机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街道代表、媒体、申请人代表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四、公租房资格申请审批有严格规范的认定程序。保障资格实施动态审核,接收社会监督、审计检查,对不再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取消保障资格。

五、设立诚信机制。通过提交虚假材料等方式骗取公租房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保障资格,并记入住房保障诚信档案,5年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同时,对下列违规的五种行为加大打击力度:1、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2、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3、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4、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5、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或不缴交租金的。

六、公租房信息发布渠道。公租房项目配租通告、公示信息以及其他有关公租房政策,将通过微信公众号“宜春发布”、“宜春住建”及时进行发布,公租房项目配租通告和公示信息同时在街道办事处及社区公告栏张贴。

七、公租房换房有限制。我市只受理中签家庭成员中有80周岁(含)以上老人、患重大疾病人员、重度残疾人员、优抚对象、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荣立二等功以上复转军人的换房申请。

八、公租房小区要认清。宜春市中心城区公租房小区中,北辰花园、怡欣花园、恰兰花园、恰祥花园、怡曦花园、东升花园、怡和花园等7个小区所含公租房由市住建局行政指导管理,中龙花园公租房小区由宜春经开区经发局行政指管理,温汤公租房小区由明月山住建局行政指导管理,袁州医药园公租房小区由袁州医药工业园管委会行政指导管理,其他所谓的“公租房”均不属于政府保障性公租房。

如有需申请公租房的家庭和个人,为了避免上当受骗,可按下列电话进行业务咨询。咨询电话:0795-3563308

附:“公租房代办”常见骗局


宜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5日


附件


“公租房代办"常见骗

以下是社会上出现的几种“公租房代办”骗局中几种常用诈骗手法,希望广大市民擦亮眼睛,保持警惕,不可相信所谓的“公租房代办”骗局,谨防上当受骗。

01

骗局一:公租房可以买

“公租房代办”消息中,常以“公租房居住满一定年限后, 可以较低价格购买”为幌子,吸引不明真相的群众,上当受骗。

真相: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赣府厅发 (2013) 11号)明确规定,公租房只租不售。

02

骗局二:公租房申请可以代办

“公租房代办”消息中,承诺可以代办公租房申请,申请不到不要钱。

真相:公租房分配工作有严格、完善的程序且不收取任何费用。在公租房申请人提交申请资料后,住房保障、民政、人社、公安等部门需要对申请人是否符合住房保障条件进行联审联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批准其住房保障资格。

申请人取得住房保障资格后,还需通过公示等程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获得公租房。此外,各级审计部门定期对公租房资格审核工作进行审计核查,及时查处申请人谎报瞒报家庭信息骗取住房保障,以权谋私等违规行为。因此,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想花钱通过代办申请公租房,是不可能的。

03

骗局三:可以决定摇号结果

“公租房代办”消息中,常提到可以通过运作,确保在摇号环节中“中签”。

真相:公租房摇号方式分配全程现场直播,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会邀请公证部门在摇号前对摇号设备进行检查和封存,在分配现场当众开启设备进行摇号,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摇号结果。同时,分配现场还会邀请公证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监督员、申请家庭代表、街道代表、新闻媒体进行监督,确保了分配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因摇号具有一定概率,申请人是否“中签”为随机事件,与骗子的“运作”无关。骗子常常通过赌概率的方式诈骗申请人的钱财。

04

骗局四:不通过分配程序获得公租房

真相1:从部分实际案例了解到,一些骗子通常先租赁个人商品房屋谎称是公租房,并许诺入住几年后可以购买,诱骗贪图占便宜、“走捷径”的群众上当。当受骗人把代办费(通常是数万元)交给骗子后,骗子就会把已经租好的个人商品房屋,谎称为“公租房”转交给受骗人,一段时间后骗子就会一走了之。当商品房的房东联系不到骗子上门找人时,受骗人才知道交了代办费租到的是个人商品房,而非公租房。

真相2:公租房的分配一律是通过申请、审核、公示、摇号分配、办理入住过程而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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