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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讯!宜春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获国务院督查激励!

2020-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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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国务院办公厅5月5日印发通报,对2019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予以督查激励,并相应采取奖励支持措施。

我市在棚户区改造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受到通报表扬并将享受一系列激励政策措施。此名单全国入选设(区)市仅10个,我市为全省唯一入选设(区)市。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文对2019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咱们宜春被通报表扬啦!

涉及到宜春的

小编给你划重点

一、宜春市入选“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推进力度大、河湖管理保护成效明显的地方”

为了守护绿水青山,宜春市委市政府高位推动,在全省率先实施河长制,把河道当街道管理,把库区当景区保护,打造了河湖管护体制机制的“宜春样板”,走出了宜春绿色发展的新路径,在省政府年度工作考核中已连续多年位居前三。

自2015年开始实施河长制以来,各级河湖长认真履职尽责,大力整治涉及水污染的重点问题,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法,确保水清岸洁。国考断面水质达标率从2017年的96.3%提高至2019年的100%,生态河湖、幸福河湖逐渐成为宜春美好家园的靓丽风景。

此次全国入选县(市、区)仅20个,宜春为江西省唯一


二、宜春市入选“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地方”

近年,宜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快棚户区改造步伐。2010年启动棚改工作以来,全市累计完成各类棚户区改造约26.4万户,其中2018年完成6.15万户、2019年完成5.1万户、2020年实施3.2万户,连续三年城市棚改任务均居全省第一。截至目前,全市农村四类对象存量危房1803户,已开工1545户,开工率85.5%;已完工901户,完工率50%。

市委市政府提出决不把棚户区带进全面小康社会,确保对棚户区危旧房应改尽改。2019年获得国务院评选的全国十个棚改先进激励支持城市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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