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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1日执行房贷新政,影响每一个人的钱袋子

2020-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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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重点内容大概如下:


1、存量房贷,在2020年利率水平保持不变。

本公告所称存量浮动利率贷款,是指2020年1月1日前金融机构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不包括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自2020年1月1日起,各金融机构不得签订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合同。


2、2020年3月1日起,金融机构应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就定价基准转换条款进行协商

自2020年3月1日起,金融机构应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就定价基准转换条款进行协商,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也可转换为固定利率。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已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可不转换。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原则上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3、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为LPR,除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外,加点数值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

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为LPR,除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外,加点数值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加点数值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与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的差值。从转换时点至此后的第一个重定价日(不含),执行的利率水平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即2019年12月相应期限LPR与该加点数值之和。之后,自第一个重定价日起,在每个利率重定价日,利率水平由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LPR与该加点数值重新计算确定。


4、商业房贷“重新定价”最短周期为1年。

金融机构与客户协商定价基准转换条款时,可重新约定重定价周期和重定价日,其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重新约定的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


5、商业房贷可以选择固定利率!

如存量浮动利率贷款转换为固定利率,转换后的利率水平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其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换后利率水平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


这个可谓影响面巨大,涉及超过28万亿个人房贷的利率“玩法”。


2019年10月8日后签署的,已经按照LPR定价的房贷,可以不用关心今天的事情。从2021年开始,你的房贷利率就可能出现变化了,变化时候参照“利率重定价日”最近的一次LPR和“加点”之和。 


2020年的这次利率重新定价,你的实际贷款利率不变。但银行会告诉一个“加点”数,替代之前的上浮比例。到了2021年,如果LPR降息了,那么你的房贷利率也会降息。


商业房贷可以选择固定利率,但不建议你选! 


因为长期利率走低是世界性趋势,前几天周小川还说,中国有能力延缓进入负利率时代。也就是说,周小川认为未来负利率是必然的,只是中国有能力延缓而已。想想看,日本、欧盟都是负利率了,国际之间货币存在竞争关系,除非出现黑天鹅,否则中国利率长期是走低的,所以最好选择1年重新定价一次。


短期看,这属于利好,因为最近要降准,从趋势看,降息通道已经打开,对于存量贷款来说,明确了第一期修改不涨,那么短期利率降低的LPR,存量购房者就可以享受降息红利了。


而且除了最近2年,大部分存量贷款都是基准利率的85-7折。短期这部分群体可以减少利息了!长期如何不好说。但对于这部分7折贷款的购房者来说,除了换房,不建议提前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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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政策原文:


为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推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运用,现就存量浮动利率贷款的定价基准转换为LPR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所称存量浮动利率贷款,是指2020年1月1日前金融机构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不包括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自2020年1月1日起,各金融机构不得签订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合同。


二、自2020年3月1日起,金融机构应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就定价基准转换条款进行协商,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也可转换为固定利率。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已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可不转换。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原则上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三、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为LPR,除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外,加点数值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加点数值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与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的差值。从转换时点至此后的第一个重定价日(不含),执行的利率水平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即2019年12月相应期限LPR与该加点数值之和。之后,自第一个重定价日起,在每个利率重定价日,利率水平由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LPR与该加点数值重新计算确定。


四、金融机构与客户协商定价基准转换条款时,可重新约定重定价周期和重定价日,其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重新约定的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


五、如存量浮动利率贷款转换为固定利率,转换后的利率水平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其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换后利率水平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


六、金融机构应利用官方网站和网点公告、电话、短信、邮件和手机银行等渠道通知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协商约定定价基准转换具体事项,依法合规保障借款人合同权利和消费者权益。


七、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应加强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指导,确保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按照统一部署,妥善做好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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