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宜春市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正式对外发布。方案内容很多,为此我们特意准备了解读稿,方便你5分钟读懂政策!快来看看!
01、方案明确了四点内容
三类幼儿园产权必须无偿移交教育部门
所有小区配套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
高收费幼儿园必须转为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
1200户及以上单个小区必须在本小区建设配套园
【这些幼儿园必须无偿移交】
1.凡建设用地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小区(含集资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租房、安置房等小区)配套幼儿园,或建设时免收开发建设单位配套幼儿园土地出让金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均应无偿移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
2.省属和市属国有独资(全资)企业建设的独资(全资)小区配套幼儿园,应无偿移交给当地教育行政部门。
3.凡是已签订无偿移交协议的配套幼儿园,均应按协议约定如期无偿移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
凡擅自将须无偿移交的幼儿园产权出让给第三方者,由原出让方负责收回并无偿移交给当地教育行政部门。
【这些幼儿园可以协商移交】
【移交后的配套幼儿园要这样举办】
【小区配套幼儿园要这样建设】
1.现有城镇小区已达到配建规模标准但没有规划配套幼儿园的,要通过补建、改建、就近新建、置换、购置等方式予以解决。
2.在建且达到配建规模标准但没有规划配套幼儿园的小区,要及时制定补救措施,责令限期整改,按规划设计标准落实配建。
3.已规划配套幼儿园但规划不足的小区,要通过依法调整规划、扩增配建幼儿园规模予以解决。
4.规模未达到配建幼儿园标准的城镇小区,要通过小区合建等方式,统筹安排周边区域配建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
总而言之
今后教育资源会越来越充裕
在家门口上幼儿园将不再是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