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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棚改惠及60多万人,累计改造20万套棚户区危旧房。

2019-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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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市坚持把棚户区改造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和城市发展工程来抓,力求棚户区危旧房应改尽改。截至目前,我市累计改造20万套棚户区危旧房,60多万住房困难群众实现“出棚进楼”。“十三五”期间,我市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大力度,迅速掀起新一轮棚改高潮。明确城市规划内D级危房,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区域、历史文化古迹区域必须改造,去年全市完成棚改6.15万套,数量居全省首位。

不与民争利,我市充分保障被征收户利益,采取多元化的安置方式,实物安置与货币安置相结合。2017年,宜春中心城区按照当时的房地产市场评估情况,出台新的征收补偿政策,按照1:1.3的补偿比例,对被征收户进行补偿安置。并在全省率先探索棚改“房票”安置模式,即由政府印制发行“房票”,按照确定的住房补偿价值,给予住宅被征收人相应等价的凭证。百姓持“房票”在房源库兑换(购买)自己满意的房子,还可享受价格优惠和减免契税政策。我市还按照“配套完善、就近安置”的原则,在中心城区规划建设一批三限房,即限房价、限对象、限转让,作为被征收户的备选房源。这一系列惠民政策的实施,让老百姓有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实现了由“要我改”到“我要改”的转变。

棚改也使得历史文化底蕴深厚的古城宜春焕发新颜。我市将棚改规划与城市发展规划、民生工程紧密结合,不断完善城市功能、补齐城市短板。我市以“多规合一”方式编制了《2017—2035年宜春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宜春市古城核心区城市设计规划》《大数据产业园(智慧小镇)规划》《教体新区规划》等详细规划。经文化部门鉴定,春台公园周边的历史古迹达40余个,最具代表性的有清代的胡家祠、黄家祠、六一会馆、万载会馆、余家会馆、张积厚堂,还有大量民国时期的古巷民居。我市将通过未来三年的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老城区文化复兴与提升工程,推动古城品质回归,形象重塑,文化复兴,活力再造,将历史文化古城重新向世人展现。同时,加大城市配套基础设施建设,2018年我市建设学校9所,公园、游园9个,生活垃圾分类中心17个,文体设施8处,净菜市场3个,医院1所;打通各主要背街小巷,使老城区面貌焕然一新。(莫宇 龙蔡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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