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厅下达了我市10.76亿元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占全省18.68%。该专项资金根据因素法,按照核定的各地区年度租赁补贴户数、城市棚户区改造套数、绩效评价结果等因素以及相应权重,结合财政困难程度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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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厅下达了我市10.76亿元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占全省18.68%。该专项资金根据因素法,按照核定的各地区年度租赁补贴户数、城市棚户区改造套数、绩效评价结果等因素以及相应权重,结合财政困难程度进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