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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中心城区商品房预售管理以及棚改备选安置房源相关政策!

2018-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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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市场上出现了要卖房找房管的声音,很多购房者对市场上房源监管相关政策有些不理解和误读,下面给大家介绍下中心城区商品房管理有关政策:


商品房预售管理政策

保证预售商品房及时交付和办理不动产权登记、防范风险,维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宜春市房地产管理局根据住建部《尝试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企业在办理开发项目预售许可证的同时,用总销售额的6%的商品房作为监管房源,暂不对市场销售。待开发项目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并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后,才对以上6%的房源解除监管,准予对市场销售。截止今年5月份,已有监管房源1609套,面积15.77万平方米。


棚户区改造备选安置房源政策

为有效推动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为棚户区改造居民提供数量充足、户型层次多元的安置房备选房源,宜春市房地产管理局根据《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备选安置房源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发企业在办理开发项目预售许可证的同时,按总销售面积的42%的商品房作为房票库房源,进库房源只针对“房票”持有人选购。截止6月底房票库总套数为:7625套,878304.21平方米;已兑换套数5865套;可兑换套数1760套。

同时,宜春市房地产管理局针对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进度加快与房地产市场商品房库存去化较快的新情况,主要采取了以下四大举措:

1、5月正式启动中心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采用系统的手段对预售资金进行全程监管,取消了对中心城区开发项目的6%房源解除监管,让更多的商品房进入到了房地产市场。

2、对棚户区改造的房源根据需求采取循环补充办法,每半年更新一次,每月按比例释放房票房源补充到商品房房源内。

3、降低商品房预售条件,全面简化了办事流程,同时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加快商品房开发项目建设与预售许可进度。

4、开展中心城区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从信息公示是否到位,预售行为是否规范,开发销售方式是否规范,广告管理是否规范,商品房售后是否规范,是否存在非法集资等六个方面对中心城区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全程监管。 

重要数据:中心城区商品住宅库存9320套、102.56万平方米;其中房票房源1760套、19.26万平方米;监管房源1609套、面积15.77万平方米;房地产市场房源5951套、67.53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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