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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房管局召开座谈会,会议指出:对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实行全程监管!

2018-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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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防范房地产开发领域矛盾纠纷,保证商品房预售资金专款专用,保障预售商品房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4月24日上午,市房管局召开了宜春市中心城区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暂行办法座谈会。市房管局开发管理和资金监管科有关负责人以及包括宜春恒大、宜春碧桂园等11家房地产企业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解读了《宜春市中心城区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并指出,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实行全程监管,对用于项目工程建设的预售资金实行动态监管,工作遵循政府和银行共同监管、多方参与、专户专存、专款专用的原则。

针对意见稿,房地产开发企业代表们对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实行监管,纷纷表示赞同,并踊跃发表自己的看法和意见,并对重点和非重点监管资金的一些细则进行了讨论,提出了很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商品房预售资金,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其开发的商品房在首次登记完成前预先出售给买受人,由买受人按网签合同约定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包括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和银行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等),但不含买受人按揭贷款的银行保证金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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